綬衣

愿你无论走到哪儿,都能遇到许多许多好事~
md退坑很久啦 现在主玩三坑~~~

【追凌】清风不识字(上)

清风不识字(上)

人物是墨香的,OOC是我的_(:з」∠)_

檐角悬的铃铛晃呀晃,被云梦姗姗来迟的春风一吹,叮叮当当的脆响很容易就传出老远,不安分得在九曲回肠的长廊里乱闯乱撞。

楼台水榭外头,恰是一年春好处,不见接天莲叶,满池荷香,但见水面清圆,荷叶尖尖角上落了歇脚的蜻蜓,湖面上的纹路轻轻漾漾。

金凌对着湖面上冒的泡泡发愣,倒不是他不解风情存心辜负这大好春光,而是他遇到件极伤神的事。

“好你个蓝愿,有事没事的出什么哑谜。”金凌已是不知第几次抱怨,他也晓得这无济于事,他抱怨的对象此时正在姑苏,在千里之外的云深不知处。

这档子事还得从金凌在兰陵收到封信说起,信的落款留着端端正正的蓝思追谨启,拆了信,里头飘出张薄纸,上头只有端端正正的十个大字:清风不识字,何故乱翻书。

金凌将这薄纸颠来覆去得又看又照,就差手指头蘸点清水试试有没有密文什么的,仍是不解得很。惑之不解,择师而问。自己不晓得,他舅舅多少会晓得一些,于是就这么一路从兰陵到云梦。

莲花坞几百号人,但由于宗主江澄雷厉风行的性格,偶尔无事的时候江澄的住处多半静悄悄的。金凌就在空落落的书房里找到了江澄。

“都是当宗主的人了,三番五次跑回来,像什么样子。”江澄见了他第一句便没什么好气。但金凌瞧着,他舅舅嘴上爱骂人不是一日两日,今天心情似乎还算不错,于是找准时机向他请教。

“啧,我当什么。你是不是乱翻人家东西了?”

“舅舅,我真没有。”

江澄又嗤了一声,他也知道自个外甥是个什么脾气,瞧了几眼道,“蓝家人规矩大,你犯了人家的忌讳,得罪了人家,当面不能明说,写封信提醒你。”

语罢江澄话锋一转,“倒是你,就因为这么点事,大老远专门来一趟。”

金凌瞅见气氛不对,“舅舅我出去透口气。”于是赶着江澄说什么“不务正业,毫无长进”前一溜烟窜出门,这便有了开头这一幕。

按舅舅所说,他不知哪儿得罪了蓝思追,却也不知犯了哪条忌讳。金凌思忖,难不成是那件事?

却说上一次夜猎,金凌又和蓝家子弟们一道,去哪处的远郊清理作祟的走尸,本来这也没什么,却是在归途时,不知哪里冒出来一大群山魈,双目猩红,见人就咬。一行人猎杀完走尸本就精疲力尽,加之这群精怪势众,又出现得突然,手忙脚乱之下被杀了个措手不及。

所幸山魈虽然难缠,缠斗的时间一长,还是人修这边占的上风。尽管如此,金凌最后也和别人一样灰头土脸的,绑着的发带也不知落到哪里去了,披头散发得更显狼狈。虽然他自己不大在意,就是一想到回去以后被族里的老家伙们见了,不知又要怎么落人口实,这就有些头疼。

除此之外,他还记得那日鬼将军温宁忽然冲出来,第一个提醒他们情况不妙,之后更是帮了很大的忙。不过后头大家一道谢谢他的时候,温宁斯斯文文得缩着手,苍白僵硬的面容上居然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,与他方才杀山魈的一股狠劲很不相同,有意思极了。

之后就到了各自告别的时候,金凌找到蓝思追,“蓝愿,过会儿替我跟鬼将军道声谢谢。”

还不等蓝思追答应,蓝景仪探了个脑袋过来, “你刚才怎么不说?”

金凌撇撇嘴,“哼,要你管。”

“果然是大小姐”

“你再说一句试试。”

“大小姐”
  ......

最终还是蓝思追打断了他们老套的拌嘴,只是不知何时,他竟一脸正色,

“如兰”

“别别别这么叫,娘里娘气的”金凌狂摆手,“除了这个,随便怎么叫都成。”

蓝思追眼里笑意盈盈,“那,大小姐?”

“怎么你也......”

“是你说的,怎么叫都可以。”

“你......”

金凌触及那双带笑的眸子,刹那间,早该腾起的火气却无端消弥。那时他就想,怎么有人有这么好看的眼睛,温柔得似皎皎明月,在一池春水中晃荡着。

“不逗你了。阿凌,发带借你。”

金凌看见蓝愿向他伸出手,手上摊着一条叠的四四方方的发带。他也不推脱,拿了就道“那就,谢谢了,那我下次......”

“不用还,送你了。”蓝思追极快得缩回手,定定得看着他良久,末了,又是一笑......

再后面的事好像也没什么,金凌坐在莲花坞的栏杆上晃晃脑袋,方才不知怎么的,满头满脑的都是蓝思追最后轻轻的一笑。

细细想来,那日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,但近来可能会与蓝思追结梁子的,却也唯有那次。

可怜金大小姐空对莲池,冥思苦想却半点进展也无。大概是能将从不生气的蓝思追给得罪了,换个角度想想,好像还蛮厉害的。

“难不成,他是叫我把发带还他?”那条白底蓝纹的发带,还被他收的好好的。

“哼,送人的东西,哪有收回去的。”莫名的有些生气,金凌不知不觉间,连语调都有些闷闷的。

可惜一个人瞎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。

“下一次见面,我去问他好了。”

【未完待续】

关于清风不识字,何故乱翻书?大家就不要追究这句句子的出处啦,(不是什么好故事),这里做别的解释,指的是,如果你对我没意思,又为什么要来撩拨我呢?
算是后文的伏笔,嗯,因为一开始是大小姐撩的思追,但他没意识到。
虽然努力写了,但文力有限,写得不萌,和脑洞里的感觉相去甚远,望不嫌弃。
谢谢你看到这里(。ò ∀ ó。)
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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