綬衣

愿你无论走到哪儿,都能遇到许多许多好事~
md退坑很久啦 现在主玩三坑~~~

【追凌】这个杀手不太冷(上)

欢脱向魔性风
这次尝试了一种不一样的写法,但感觉不能很好的驾驭,所以不确定最后的效果怎么样(ಥ_ಥ)
古今混杂,写的不好,求轻拍
人物是墨香的Ooc是我的
脑子一抽的产物,到了谈恋爱的部分又回复寡淡的风格

杀手是要考试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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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凌是个杀手。

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”

呵呵,呵呵......金凌一直觉得世人对杀手这行业存在某种误解。

比方说,刚才这句诗的作者很明显不是个杀手。他甚至怀疑这首诗的诞生纯粹是因为,李白跟那个年代的杀手统领串通好了,想要诱骗无知的少男少女走上这条不归路。

金凌躲在烟雨江南的小酒馆里愤愤得想,顺便嚼完一盘花生米,祭奠自己刚刚挂掉一半的职考。

嗯,杀手是有考核的,全名杀手的职业素质与操作评估考试,分为笔试和操作。笔试么,考官信誓旦旦得说,考试内容绝不会超出一本名儿同样长的书《杀手的职业素质与自我修养》。

书上曰:一位有职业操守的杀手,在行事前,必会祭祀老祖宗。
毕竟是在讨同一口饭儿的,对待老前辈要有基本的尊重。
书上又曰:据可靠消息称,专诸喜欢吃鸭脖儿,聂政爱吃臭豆腐。

......
金凌一瞬间有种想撕书的冲动。

其实这块儿他自觉答的还行,问题还出在那篇论文上。

他记得他大舅十七岁写了一篇《怨气?灵气?论怨气的开发与利用》,一时名声大噪,洛阳纸贵,然后他二舅不甘其后,发表了一篇《论夜行衣的发展与创新》提倡紫色的夜行衣,技惊四座。

他有一次好奇得翻了翻他小叔当年的论文,看到一篇《身高对刺杀成功率的重要影响》,引经据典得论证了身高矮的杀手成功率更高,超过一米七五的杀手更容易行动失败死翘翘。

他小叔现在已经是杀手联盟的统领了,这个位置有个全名叫杀手监督组织委员长,简称杀督。但是从来没有人当着他的面称呼杀督,一般都是称呼他委员长。
据说,这和傻督特别像,十分不雅。

他还记得小叔金光瑶一边摸着他的头,一边说:“阿凌,你这篇论文,写得很有舅舅们的风骨。可是,仍然有一个最大的问题......”
“太扯犊子了。”

“小叔,你ooc了。”金凌震惊得看着金光瑶,同时感到十分委屈,他明明写得挺认真的,还起了一个读起来蛮正常的题目《论犬类在刺杀活动中的重要地位》

“阿凌,你一看就没有好好读原著,原著里我都爆粗了。”金光瑶和蔼地笑,“而且,这是同人文,理论上所有同人文都有不同程度的ooc”

“.......”

金凌就这么挂掉了他的论文。

笔试的成绩很不理想,他只好寄希望于操作部分的超常发挥。这也是他为什么来到这个小酒馆的原因。

最美的不是雨天,而是和你一起躲过雨的屋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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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凌将最后一枚茴香豆放进嘴里,颇念念不舍。桌上摊着四五个碟子,根据碟上的碎屑可以判断出它们曾是花生仁,盐竹笋,茴香豆以及完整的瓜子。这使得他看起来不像个杀手,倒像哪户人家的富家公子。

就在他又叫了一碟瓜子的当儿,门帘掀起,一股飒爽清风就这么没头没脑得钻了进来。

金凌心头一跳,这一下午总算没有白等,

他的目标,来了。

进门的是个负琴少年,绣着卷云纹的抹额,宽约一寸,规规矩矩得覆在额头上。

眼睛很亮,左脚跨进的门槛,举止得体,似乎有很好的教养,应该不常来这家店。金凌晃了晃茶杯,不动声色得打量对方。

他想起来自己该走了,他已经和目标打了个罩面,长的和画像上挺像的,特征也符合,这样就不会发生以前据说有过的乌龙事件。此时应当悄悄得离开,这是他第一次暗杀,不容半点闪失。

对方扫视了一圈,忽的抬步。

咦,他怎么走过来了?

咦,他真的走过来了!

金凌心里一紧,旋即安慰自己:“大概是朝着这个方向,找别的位子。”

对方在金凌对面站定。

有个声音在金凌心里叫嚣着:“装没看见,装没看见......”

温润的声音如和风细雨:“请问,我能够坐这里吗?”

过一会儿又有些不好意思得道:“没有位子了。”因着连绵不绝的雨,来酒店里躲雨的人的确不少。

金凌沉默了一会儿,道:“随便。”

对方很不随便得落座。

金凌忽然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,不管这个想法有多么不合时宜:“他该不会是想吃我的瓜子才坐过来的?”

一抬头,看见对方果然直勾勾得盯着他,拿到嘴边的瓜子。

他生出一份罕见的愧怍,虽然是目标,而且是一个可能已经发现了自己意图的目标,但是光顾着自己吃的确有些不厚道。

于是他将小碟子推到桌子中间,手指从中间一划拉,在一堆瓜子中间划出泾渭分明的道道,又有些肉痛得将自己那一份往对方那块拨过去几粒,以显得匀称,做完这一切,他抬起头道:“喏,分你一半。”

对方先是惊讶,随后,忽的弯着眼睛笑了。

金凌勉力不露出破绽的努力和怀疑不可思议得溃散。笑容暖暖得,像是落雨碎江南的温柔。

“你好,我叫蓝思追。”

“叫我金凌就行。”

“咦,不是当地人。口音,听着不像。”

姑苏人讲话,好像总是软软糯糯的,像化开的甜酒酿,虽然两人聊天说的官话,但口音还是能显出来。

“我是兰陵来的。”金凌虽然仍怀了分戒备,但也没必要在姓名和故乡上撒谎,何况口音本来就瞒不住,“这里的人吵架就像唱小曲儿似的。”

蓝思追目光微闪,轻轻得笑了。

金凌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得聊着,一边在心里给目标打分。据说很多杀手都会这么做,打分标准各不相同,最后也许会根据得分决定目标的死期和死相。

“长的好看,加十分。”

“声音好听,加十分。”

等等,他说姓蓝......他不是姓温吗?

“不老实,扣二十分。”

金凌眉头微微一皱,却见蓝思追叫了店里的小二,叫了份香糕,道声劳烦,末了,还对小二哥和气得笑笑。

金凌心底腾起一种奇怪的感觉:“他对每个人都是这么笑的吗?”

“哼,笑容刺眼,扣五十分。”

忽然后悔把瓜子分他一半了。金凌气哼哼得想,于是怎么看蓝思追怎么不顺眼,就在他打算继续挑刺儿的时候,蓝思追忽的神神秘秘得冲他招招手。

金凌警觉起来,故意冷冰冰得道:“干嘛?”却又禁不住好奇得凑近。

“这家店又贵又不好吃,主要是供人歇脚的。”蓝思追压低声音,眼睛却是晶亮,“你请我吃瓜子,先生说的礼尚往来,下回我请你吃饭。”

“一言为定!”身体先于心理做出反应,等到发现不对的时候,早已追悔莫及。甚至到后来,金凌仍然在想,到底是哪一步抢先出了差池,以至于之后的每一步,都与原来的轨道日渐偏离。

加上请客吃饭所加的一百分,金凌发现他给蓝思追的印象分居然还挺高,出于一个杀手的自我修养,他决定将暗杀蓝思追的日期往后挪挪,至少等到他请完客。

“我来杀个人,顺便吃个饭。”这时的金凌仍是这么想的。

我来姑苏玩玩,顺便杀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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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凌胖了,吃的。

在短短半个月里,蓝思追带他吃遍了姑苏十八街。像什么西瓜鸡,松鼠桂鱼,清炒三虾,太湖银鱼,碧螺虾仁,猪油年糕......天上飞的,地上走的,水里游的,愣是将苏州的名菜尝了个遍。

金凌站在拱桥上,瞧见密密麻麻的水道上舟辑如梭,身后是来来往往的贩夫走卒,船夫的吆喝和叫卖声混成一片。他感觉自己已经是半个姑苏人了,至少在吃方面。

嗯?是不是忘了什么,大概不是什么紧要的事......吧?

当然不是!金凌想,他还记得自己是来干掉蓝思追的,这是他作为杀手的第一次行动。

本来吧,在酒馆偶遇蓝思追之后的当晚,他就计划下手了。但奈何蓝思追答应第二天请他吃饭,据说还是吃正宗的扬州狮子头。本着唯美食与暗杀不可辜负的原则,美食还排在暗杀前面。

然后蓝思追这个人吧?厚道,忒厚道了。请客什么的,一顿意思意思也就算了。可是自从金凌随手扯了个谎告诉他,自己是离家出走的之后。蓝思追竟然本着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好心,包掉了金凌全部的伙食。倒搞得金凌非常不好意思。

他厚着脸皮蹭吃蹭喝,但这也搞得他没法下手,虽然偶尔心里会有一丝丝挂科的紧张感,但那时金凌就会劝慰自己:我不过是趁机和目标搞好关系,好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偷袭。对,当年小叔叔就是这么做的。

他望着水面被长篙撑开,荡出层层的波纹,忽然记起有一次,小叔金光瑶拍着他的肩忽然道:“阿凌,也许你不适合当个杀手。”

还没等他问为什么,金光瑶笑眯眯得说:“因为阿凌是个好孩子。

“小叔从来爱说这种哄人开心的话,可是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。”金凌自语。

回忆犹如浮光掠影,来得突然又闪电般消逝了,他抬起头,正好瞧见街边一抹蓝色的人影,正往这座桥上来。

金凌眼睛一亮,来人正是蓝思追,白底的抹额在他身后不急不缓得飘着,在如织的人流里朝这边稳稳得走来,怀里还揣着一个纸兜。

还未等他近身,一阵甜香袭来,熏得人食指大动。蓝思追将纸兜口撑开一点,金凌看清楚了,满满一袋糖炒栗子,粒粒饱满,深棕色的壳上油光锃亮。

金凌捞了一粒,去了壳,一边扔在嘴里嚼着,一边模模糊糊道:“这日头太毒了,走,我们找个阴凉地去。”

他回头环视一圈,“哗啦”身旁忽的传来落水声,随即是路人的惊呼,猛然回头,再一看,蓝思追竟已是不见了。

这才想起他们正站在桥边,桥上没遮没栏的,说不准脚一滑......

第一反应“完蛋了,糖炒栗子掉下去了!”

第二反应“啊,蓝思追也掉下去了!!他会不会水?”

金凌往桥底探头,一边喊:“糖炒......蓝愿你要不要紧啊?我来救你了。”一边就想往下跳。

却迎上蓝思追笑意盈盈的眸子。

再一看,蓝思追稳稳得站在船上,哪有半分落水的狼狈,反而冲着金凌勾一勾手,道:“操船的师傅答应借我们半天,他今天不出工。”

小船微一晃荡,金凌跳上船,一股凉意袭来。小船停在桥底,倒是避过了毒辣的日头,辟出一片清凉地。

水波动荡,反射到桥底,时而似条扭动的金线,时而似镶着金边的鱼鳞,忽隐忽现。两人坐在舟内,倒也清凉惬意。

金凌盯着手中的栗子,按按抠抠,敲敲打打。他上遍了酷刑,可手中的栗子自巍然不动。

“我来吧。”蓝思追仍是温柔和缓的语调。

金凌瞧着蓝思追从他手中拿走那颗冥顽不灵的栗子,自然而然得涌出一股愧疚。

他这几日整日和蓝思追厮混,承蒙他照顾颇多,然而......他却是要......

可是你为什么偏偏姓温呢?

金凌只觉心里沉甸甸的,一时笑也笑不出来了。

反正,这里也没旁人。

“蓝愿。”

蓝思追扭头,见金凌目光游离,心下疑惑,忽然,不知是下定了决心还是怎么的,一粒去了壳的栗子已然送至唇边。

蓝思追嘴唇轻启,手指与唇瓣一触即分,轻盈得似微风擦过枯叶。也不知是否错觉,刚才的一瞬,两人心头皆觉异样。

蓝思追眯了眯眼,口中的栗子甜香袅袅,萦绕舌尖。他刻意嚼得很慢,很慢,以至于嘴角漏了一抹微笑。

“阿凌,下月我便不能这般,日日疯玩了。”

“嗯?”金凌记得蓝思追是捕快门生,算是朝廷里预备的捕快,听说要过了考核才能上岗的。

“这一个月是六扇门放假,念在不少学生归家路途遥远,特准学生回家一趟,与亲人团聚。”

“可你不是姑苏人吗?用不着回去?”

“......嗯,我......在姑苏长大,但不是出生在姑苏的。”蓝思追眸底一丝悲色转瞬即逝。

“.......我是不是问了不该问的。”金凌向来不擅长体察他人情绪,但却直觉地感到空气的凝重。

“没事,不提这个了。”

金凌听蓝思追语气轻快,稍稍放心一些,却又有意打叉,眨了眨眼,狡黠道:“蓝愿,你们这儿,要不要考试啊?”

蓝思追一时摸不清他的套路,老实道:“要考的。上个月刚考了笔试。”

金凌立马拿出十二分的兴趣,大概对他自己的分数都远没有这么积极。

蓝思追谦虚道:“运气运气。论文不当心拿了甲等。”然后他惊奇得看着金凌嘴角扬起的微笑逐渐僵硬石化,随后转过头去懒得再看他一眼。

金凌想起来他肋下三寸藏着柄刀,还是他昨晚忘记拿下来的。

金凌忽然觉得今天风和日丽真是一个杀人的好天气。

金凌惊讶得发现自己居然能够下手的时候如此心安理得。

一时不知他是怎么了,蓝思追只好伸出一根手指,戳戳...不理。再戳戳...不理。

“阿凌,吃栗子吗?”蓝思追剥了颗又大又圆的栗子,伸到金凌眼前晃了晃。

金凌直接闭了眼,打算眼不见为净。

“阿凌,那我先吃了。”说着就往自己嘴里送。

金凌保持沉默。

“阿凌,还剩一小半了,我全都......”

“蓝愿!你敢!”刚刚还不动如山的金小公子仿若炸了毛的猫一般,猛地转过身,一个饿虎扑食,却偏偏毫无准头,整个身子扑到蓝思追身上,还记得去抢纸兜里的栗子。

小舟被他们折腾得左摇右摆,水波飞溅,照这个架势,仿佛下一秒就会散架。

笑着闹了一会儿,两人便并排躺在舟中,水波漾着小舟缓缓起伏,偶有清风徐来,迎面舒爽,吹的人困乏不止。

“阿凌,从刚才我一直很在意。”

“怎么了?”

“如果糖炒栗子和我同时掉进水里,只能救一个的话,阿凌你......”

“当然是救糖炒栗子!你会水,栗子又不会水。”

“......”

【未完待续】

(这次终于写了阿凌喂思追儿吃栗子(ಡωಡ) 计划通)
(估计没有人看到这里了因为都被第一段的奇怪风格吓跑了(ಥ_ಥ)如果有人看到这里的话,给你比心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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